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科目 類別 | 比例 | 臨床 | 比例 | 口腔 | 比例 | 公共衛生 |
基礎 科目 | 17% | 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 | 17% | 生物化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 | 13% | 生理學、生物化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 |
專業 科目 | 75% | 內科學(含傳染病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精神病學 | 75% | 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預防醫學、臨床綜合(內科基礎、外科基礎) | 75% | 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內科學、婦女保健學、兒童保健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毒理學、臨床綜合(內科基礎) |
公共 科目 | 8% |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8% |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12% | 衛生法規、社會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
綜合筆試大綱打破原大綱按傳統學科劃分的模式,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和工作場景,將考核的內容與知識點重新歸納整合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
基礎綜合: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執業醫師工作中必須掌握的基礎醫學、法律法規、倫理、心理和人文學科的基礎理論、概念、原則等。
專業綜合:考核內容按照癥狀、體征和系統疾病進行分類。主要考核醫師必需掌握的專業理論與知識,適當融入基礎學科、人文學科等知識。
實踐綜合:考核內容是考生綜合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處理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試題以模擬臨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診、門診(初診、復診)、病房病例或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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